各县(市、区)工信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经发局:
按照省工信厅禁化武办要求,我局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对未申报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进行调查的通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未申报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调查工作。大部分县(市、区)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并上报有关情况,截止到5月17日仍有部分县(市、区)未上报。为确保此次调查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报市局;
二、按照《通知》要求,辖区内有未申报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要尽快填报相关报表、完成调查报告;没有未申报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要进行书面反馈(加盖单位公章);
三、以上事项于5月23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禁化武办。
联系人:孙文波
电 话:2081735 13513279707
邮 箱:czsjhwb@163.com
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