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冀工信科节函[2018]112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通知》(冀工信科节函[2018]1119号)的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企业管理咨询认证机构,对我市拟上报的2018年度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组档资料及省、市质量标杆企业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咨询认证机构资质与条件要求
1、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机构;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4、有取得国家注册的高级咨询师、审核员和质量工程师的从业资格的人员,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的承诺函。
二、评估服务费取费标准:依照对应的评估项目,择优选择。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本次选聘的机构请于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到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科报名逾期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317-2079353 杨锋。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报名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 国家注册的高级咨询师、审核员和质量工程师的从业资格人员的证明材料。
五、选聘时间:有意参加本次选聘的评估机构请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09:30前将项目报价明细报市工信局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科,联系人:杨锋 0317—2079353,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