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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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为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丙林同志任组长,副调研员张月东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唐国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确定了具体负责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大力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负责,各科室设立信息员”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1、完善了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信息报送制度”等一系列文件。2、联通了与省工信厅、市委、市政府的三条网络专线,并积极纳入全市内外两张政务网络和市政府部门网站群,健全全市工信系统公文传输网络,丰富并强化了县市一级的信息报送途径。3、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对于涉密或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发布坚决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长、局长的三次审核同意,方可上报或发布。

(三)强化信息管理,推进平台建设。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机关门户网站的规范化管理。在信息来源上,建立了相对固定的渠道;在网页设置上,建立了相对统一规范的模式;在公开内容上,突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特点和要求,使公开的事项更加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2019年,局网站共发布信息440余条,全网站全年访问点击量达57197次。2、建立并完善公示公告机制。对人员任免、财务支出等重大问题通过政府网、门户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确保群众获取信息方便、快捷。3、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努力把政务信息网打造成集政府公开、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加快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网上监督的进程。4、强化了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依申请公开、局长信箱、业务咨询等专题栏目进行严格的应对管理,保证及时答复全部来访信件,2019年累计处理,局长信箱邮件2件,百姓留言13条件未发生漏答、迟答、不满意答复,满意率100%。

(四)突出公开重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重点领域公开指标要求,我们高度重视,针对我局的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进行逐条梳理、逐项审查,对涉及到的内容进行逐项公开。(1)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在局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预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开;(2)环保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沧政办字【2019】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在环保领域相关职责,就绿色工厂评选、工业料堆场检查等相关信息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3)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经查,2019年我局没有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1.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高质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做好公开信息更新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部门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学习。针对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学习会议,采取专项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使全体干部职工掌握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全覆盖。

3、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渠道建设。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对现有公开途径定期进行梳理和完善,加强新建网络渠道建设,使信息公开工作短期内再上一个台阶,继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图书馆、档案馆等信息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政务公开责任,督促责任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从相关政策法规、系统操作、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