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4/0002871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2024-11-27
-
名称: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答复
- 主题词:
- 文号: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武海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绿色生态效益,推进沧州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我局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举措,立足我局职能,全面推动工业领域绿色、节能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打造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工业企业(园区)发挥绿色发展示范作用,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推动绿色节能关键技术装备和工艺在工业企业推广应用,组织申报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园区。2023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省级绿色工厂20家。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绿色工厂11家,省级绿色工厂36家,省级绿色供应链企业1家,绿色园区3个。2.构建绿色制造梯度培育体系。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制造的通知》制定了《沧州市市级绿色工厂认定指南》,把绿色工厂梯度培育作为推动区域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3.推进节水型企业、园区建设。积极极开展市级节水企业创建工作,同时做好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的推荐工作。目前,我市共有34家市级及以上的节水型企业,其中包括23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另外我市有2家节水型园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2022年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获评国家级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2022年,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工信部评为国家级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4.推进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一是做好相关行业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安排,印发我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通知,遵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积极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国家工信部行业规范企业。二是做好已公告企业条件保持工作。组织相关县(市、区)及企业按照国家工信部相关行业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对域内相关企业定期开展实地指导检查,确保相关企业符合公告条件运行。三是做好相关企业运行监测工作。通过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强化数据审核和分析,落实动态报告制度,每季度收集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及时向省级工信部门报告企业运行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园区争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二是做好工业节水有关工作。推广工业领域节水先进技术;推动重点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支持节水有关技术装备列入国家鼓励的技术装备目录。三是做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和规范管理工作。